苍教科〔2005〕155号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苍南县首届教育科学研究精品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市一级以上幼儿园: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繁荣我县教育科研事业,使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行政决策,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首届教育科学研究精品成果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研究成果与其工作性质、内容相关的本县教育工作者、教育科学工作者个人或研究小组均可申报。
二、成果要求
1.内容:申报的成果必须以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
2.类型:⑴文字型:必须是已正式或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⑵课题型:必须为县级以上课题并已正式结题或通过课题管理部门组织的鉴定成果;⑶产品型:必须已经取得样品并附有《研制报告》、《试用报告》和有科研管理部门签发的《鉴定书》;⑷不具备上述形式条件但确有参评价值的其它成果,经初审单位书面申请,并经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可以破格申报。
3.期限:申报的成果须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即在此期间发表、出版、通过鉴定、获奖或办理结题手续的研究成果。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⑴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著作中的部分卷(册);⑵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署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⑶“子课题”研究成果;⑷已获得各级人民政府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在教学实践中获得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
2.申报材料包括:《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成果一式五份及其光盘一张;课题型成果还须填写课题研究记载册一式五份(记载册可到“苍南教科研网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栏目”下载,可以附有不超过50页的附件一式1份及其光盘一张。成果内页一律不准出现单位名称和作者姓名。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3.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在2005年12月28日前将参加评奖的申报材料报送县教育科学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万湘 电话:64718970
四、评奖方式
1.县教育局组成苍南县首届教育科学研究精品成果奖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梁峰、陈显阳、缪仁谷、陈先葵、林维彬、洪中林、吴连生、章显人、林贤党、章锦钻、沈世全、陈元然、应良勇、郑如庄、金李胜、庄传开、陈长河等同志组成。梁峰任组长,陈显阳、缪仁谷、陈先葵、林维彬任副组长。
2.所有申报成果材料由县教育教学学术办公室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凡发现假冒行为和文字杜撰现象一律不予参评。
3.评审组成果采用属地专家回避制度,临时聘请相应专业背景的知名专家组成评委。
五、奖励办法
1.成果奖实行争议期制度,争议期为评审结果公示后的15天,凡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前不能获奖。
2.获奖成果由县教育局和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联合颁奖。
3.获奖的个人和集体的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均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荣誉证书和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奖项计分按县级同等次论文两倍计算,作为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4.本次评奖设特等、一、二、三等奖,若成果未达相应要求,将实行奖级空缺制。奖金分别为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附:苍南县首届教育科学研究精品成果申报评审表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科研 成果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科技局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苍南县首届教育科学研究精品成果申报、评审表 (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