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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分折算标准(修订)
县 级
市 级
省 级
国家级
审核材料
最高限制
说 明
教学论文发表
1500字以上的,2学分/篇
1500字以上的,4学分/篇
1500字以上的,6学分/篇
1500字以上的,8学分/篇
刊物复印件(封面、目录、文章)
10分/学年
论文发表省级和国家级必须要有正式刊号;或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市级及以上理论刊物。与教育教学有关,1500字以下的折半记分。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发表的按上述标准折半记分。同一论文只计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教学论文获奖和教学技能竞赛
一等
2学分/篇(次)
4学分/篇(次)
6学分/篇(次)
8学分/篇(次)
获奖证书复印件
论文获奖和竞赛评定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教师教育机构,同一论文和竞赛只计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发表和获奖的同一论文取最高值。
二等
1学分/篇(次)
3学分/篇(次)
三等
0.5学分/篇(次)
参与课题研究
1学分
2学分
3学分
4学分
证明材料和论文或实验心得
6学分/学年
课题须经县级及以上正式。参与课题研究者必须每学期参与课题研讨不少于3次,并撰写论文或课题实验心得至少1篇。协研人员折半计算。
上公
开课
1学分/课时
2学分/课时
3学分/课时
4学分/课时
有关证明和教案
5学分/学年
同一课题的按最高标准核定,不重复计算。
教学
观摩
每学期观摩节数达到20节,计2学分
听课、评课笔记
4学分/学年
专题研讨、
专题讲座
1学分/次
(每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5小时)
计划,现场笔录
专题研讨、讲座学期初拟订计划。研讨内容对教育教学热点问题探讨,案例分析。讲座主讲按1.5学分/次核定。
师徒
结对
2学分/学年
相关文件
师徒同分。必须制订学期计划。
师德学习
签到、学校证明
学习时间不足的予以扣除。
经审核的专项培训
审批同意的培训计划
12学分/学年
48学分/学年
原则每学年不少于16学分,最高限制4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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