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学〔2006〕44号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评选
2005学年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学年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国情。
⑵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⑶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⑷人际关系和谐,诚实守信,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主动帮助他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文明上网。
⑸有较强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⑹重视艺术素养的提高,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积极参加学校和班集体的各项文艺活动。
2.学习好
⑴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⑵勤于思考,善于发现和提出问题,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⑶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
⑴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注意保护视力。
⑵具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自信自强,不怕困难,有较强的耐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⑶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二)高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⑵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⑶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⑷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纪守法,行为自律,文明上网,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⑸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强的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⑹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2.学习好
⑴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要热爱专业,学有所长。
⑵崇尚科学,勤于思考,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社会生活中,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⑶学习成绩优秀。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专业技能和计算机学年总评成绩应为优。
3.身体好
⑴至少掌握一项体育锻炼方法并自觉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活动。
⑵具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⑶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三)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是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的在职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同一学段“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3.热心工作,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帮助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工作实绩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四)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参照初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执行。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任课教师对该班的评价良好。
3.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示范作用。
4.班级学生体育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5.初中阶段的先进班集体学生巩固率要求达100%.
二、评选办法
(一)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实行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推荐和核实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生自荐、班委会(团支部)或校学生会(大队委、团委)、科任教师、班主任推荐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在班级中组织投票选举,把投票结果报政教处,再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面对投票人进行述职演讲)。
(二)毕业班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从获得2003学年或2004学年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2003年、2004年市级优秀团干部中推选,各类申报登记表上报时需附上述有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由学校校长室或政教处核实,经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
(三)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由学校负责填写(字迹必须端正、清楚),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均一式两份,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四)乡镇中小学市、县级各类先进登记表经学校及学区审核盖章后,由学区用excel格式编辑打印,按不同类别 (中学按市级和县级毕业班三好学生、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非毕业班三好学生、非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八类,小学按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类)分别汇总造册,县直属学校的各类先进登记表经学校盖章后用excel格式编辑打印分类汇总造册(见附件2、3),“市级先进班集体”不填汇总表,只上报“申报登记表”,并请于4月18日前送县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在上报纸质表格同时,请通过县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上报电子表格给学生工作科),逾期未报单位以放弃论处。
(五)各学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组织评选,任何学区、学校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推荐数,中学毕业班与非毕业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县级与市级,职高与普高等名额均不能相互调剂。
三、表彰办法
(一)凡被评为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和班级,分别由市、县教育局授予荣誉证书,记入学生和班主任的个人档案,并予以通报表彰。在参加市、县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时给予优先考虑。
(二)荣获“温州市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由温州市教育局颁发奖状,在评优评先时应优先考虑对建设先进班集体有贡献的班主任。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做好评选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实施,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要全面掌握条件,严格根据标准,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素质全面衡量,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作法。
(四)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登记表,主要事迹要具体真实,体现发展变化,不得涂改,对于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
(五)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评选制度,要通过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六)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报经市、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
3.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
4.温州市级先进个人(集体)申报登记表(3种)
5.苍南县级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2种)
二○○六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先进评选 三好生 优干 班集体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4日印发